新竹縣貴明公謝姓宗親會敬老活動辦法
(民國91年4月5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)
宗旨:本會為發揚固有倫理道德,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敬老尊賢美德,定於九九重陽佳節,舉辦敬老活動饋贈紀念品或禮金,對宗親耆宿以示崇敬。
一、申請資格:凡屬本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,年齡八十歲以上者。
二、申請手續:請於每年農曆九月九日重陽節前一個月內將壽星之身份證影印 及申請表格親自送達或郵寄至本會辦事處(理事長宅),逾期恕不受理。
三、經本會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重陽節前派員致贈。
四、凡年滿八十歲至八十九歲致贈禮金新台幣壹仟元,年滿九十歲至九十九歲致贈禮金新台幣貳仟元,壹佰歲以上致贈禮金新台幣伍仟元。
貴明公謝姓宗親會八十歲以上敬老壽星申請表(表格下載處)
壽星姓名 |
姓名 |
出生年月日 |
年齡 |
會員姓名 |
關係 |
住址 |
電話 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Č